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评选推荐
基本编码:372014935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58552372014935001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04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点至12点,13点至17点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1窗口 - A1窗口 |
审批结果名称 | 推荐名单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
依据类别 | 部门规章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 |
依据内容 | 第二条 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是国家对全国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大奖和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上报人社部 | 按要求报送候选人名单 | 10 | 按照人社部要求进行 | 报送 |
审核办理 | 审核材料、筹备评审会 | 10 | 按照人社部通知要求进行 | 申报人员资料 |
受理 |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 10 | 按当年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 受理、不受理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人员。 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要求请见当年文件通知)